长春市第二医院影像设备检测与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长春市第二医院7台影像设备质量控制检测与场所监测,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7-17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春市第二医院7台影像设备质量控制检测与场所监测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
4、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检测项目并出具合格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具备《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且须在省级卫健委进行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具备计量认证证书(环境监测)且须在省级生态环境厅进行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3)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内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内附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5)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内容,若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官网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许凤
电话:0431-8790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