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2025年4月-2026年4月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2-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2025年4月-2026年4月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
4、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5、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消防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须在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通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4)、公司配备的技术人员需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人员在6名以上,且具备消防设施专业知识、熟悉设备设施控制原理和维护保养要求。
(5)、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消防维保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公司需提供近3个月人员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官方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781940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邹云涛
电 话:0431-8790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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