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开户银行遴选项目(二次)公告
所属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9
作者:
长春市第二医院
来源:
长春市第二医院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金管理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更优惠的金融政策与增值服务支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开户银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开户银行遴选项目(二次)
三、服务地点:
1.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2.长春市第二医院兴隆院区(长春市宽城区中山大街2号)
四、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期满前30日,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约;如一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制定针对性、专业性、完整性的金融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服务内容
1.账户服务: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等合规银行账户;提供日常账户管理、对账、信息变更等配套服务;保障账户资金安全,提供账户风险提醒、异常交易监控服务。
2.结算服务:提供对公资金结算、票据结算处理、职工工资代发、网上银行等全流程结算服务。
3.信贷及融资服务:提供符合医院需求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贷款等信贷支持;可承接医院存量贷款,提供融资置换、续贷便利服务;给予最优惠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及手续费减免政策贷款。
4.日常服务:定期上门服务、金融资料、单据递送等线下配套服务,配合医院财务工作,提供各类金融资料、报表、凭证的及时出具。
5.其他服务:提供智慧医院信息化支持等。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及时,一般业务即时办理,紧急业务30分钟内响应;
2.?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服务流程简化、收费透明,无不合理收费;
4.?主动优化服务方案。
(三)服务承诺目标
承诺为招标人提供高效、安全、优惠、专属的金融服务,满足医院日常运营及发展的资金管理需求。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驻吉林省级(或长春市)总行、分行或支行,并具有依法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在长春市范围内有20个以上营业网点(能办理银行业务包括储蓄、贷款、支付结算等业务,不含离行式自助银行),以表格列示20个营业网点名称、地址、主要服务内容等相关情况。
4.投标人需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能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如有)2023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并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方式: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本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金融许可证》。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现场递交。
联系人:长春市第二医院采购中心
电话:0431-8781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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