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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检验科改造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检验科改造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5-15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检验科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5642元 4、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并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3.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外阜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成功备案的截图; (8)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云飞 电话:13936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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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07月25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施工单位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施工单位服务项目,潜在服务商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遴选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6-3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施工单位服务项目 3、方式:遴选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并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与类似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公众号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云飞 电话:13936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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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07月24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设计、造价、监理、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医院设计、造价、监理、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潜在服务商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遴选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5-21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设计、造价、监理、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备案,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承揽项目。 2、造价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备案,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承揽项目。 3、监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拟派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备案,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结算审核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备案,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承揽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公众号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云飞 电话:13936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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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告

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遴选第三方代理机构 1.2采购需求: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1.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为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以后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分至15:00(北京时间) 3.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采购中心 0431-8969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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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兴隆院区电梯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兴隆院区电梯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5-22 二、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兴隆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西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桔路以南大信˙悦福汇1#、2#、3#、4#、6#、7#楼7-10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235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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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放射线科设备检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第二医院放射线科设备检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4-9 二、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医院放射线科设备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华威辐射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万科新都会S5-50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47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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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长春市第二医院关于导管室耗材磋商选取供应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6-11 二、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医院关于导管室耗材磋商选取供应商 三、选取结果信息: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沈阳金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药王庙路162号(12-D) 2、吉林省博楷盛惠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998号长春市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902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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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

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流标公告

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流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5-27 采购项目名称: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 二、项目流标原因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过后,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满足三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流标公告发布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萌萌 电话:0431-897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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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4日

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第二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5-27 2、项目名称:编制长春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报告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4、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个工作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要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类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需要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类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购邀请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公众号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程类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89694755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沈萌萌 电话:0431-879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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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0日

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2号)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用人需求,经长春市第二医院研究决定,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1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规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规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本次公开招聘为网上报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报名材料进行邮箱投递,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不接受电话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准备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每个材料单独一个PDF电子版,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投递。 (四)报名邮箱: ccsdeyyrsk@163.com (五)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5日14:00 (六)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人事科组织,纪检全程监督。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投入指定邮箱。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低于招聘岗位1:3比例,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专业知识测试。 2.时间及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招聘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需递补的,从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招聘单位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信息在长春市第二医院公众号进行发布。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431—87905529 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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